兩會前夕,環保局很忙。大范圍的霧霾沒治理利索呢,好多地方又曝出地下水污染,還有人要斥巨資“有請”環保局長下河游泳。之所以水污染引起廣泛關注,是因為“飲水權”是確保公眾“活著”的最基本生存權益,也是美麗中國的底線。“上學難”“看病難”“就業難”尚能忍受,可要是每天“喝毒水”,公眾受得了嗎?
近年來,水污染事件頻發,小到身邊發臭的小溝小井,大到家鄉渾濁的大湖大河。在我們的身邊,還有沒被污染的水源嗎?
一組權威的數據很能說明問題:《2011中國國土資源公報》統計,2011年全國200個城市開展地下水水質監測,4727個水質監測點中,水質呈較差-極差級的已高達55.0%。
中國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這句話連續多年寫在教科書里,被莘莘學子牢記心中。有些地方確實響應了這樣的號召,并沒有走這樣的道路——因為它們一直是“先污染后污染”,光忙著污染了,哪里想到“治理”二字。只有“攤上大事了”,才“高度重視”起來。
水污染表面上看是環保問題,實際上是發展觀“不端正”。有些地方政府為了發展而發展,為了GDP數字增長而發展,罔顧“綠水青山,白云藍天”。這樣做的結果是,高樓大廈蓋起來了,老百姓收入也增加了,GDP卻帶上了“血”和“毒”,子孫后代的生存發展路也斷送了。
要建設美麗中國,不能光看報告,更要看“療效”。靠“有請”環保局長下河游泳也不夠,因為手無實權的兒子沒法監督為非作歹的老子。監督老子要靠“老子的老子”,中央考核地方的“指揮棒”一定要轉向,不能再單純考核GDP了。一個地方的水、空氣等環境要素是否達標,是否逐年改善……這些都要列入考核,上級有關部門要不定期抽檢,不達標的“一票否決”,并對主要領導人進行問責。
唯有此,公眾“飲水權”“呼吸權”等基本權益才能切實保障,“美麗中國”也不再是“空畫大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