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審計署發布2018年第3號公告《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審計結果》,審計發現,截至2017年底,9省的56個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內存在排污口、養殖場等建設項目;3省的7個城市飲用水水源地和71個鄉鎮飲用水源地斷面水質超標。
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審計署對長江經濟帶11省市[包括云南省、四川省、貴州省、重慶市、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安徽省、江蘇省、浙江省、上海市,(統稱11省)2016年至2017年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政策措施落實和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抽查了59個地級市(區)。
審計發現的污染治理方面存在多個問題。報告顯示,長期持續整治的洞庭湖、鄱陽湖等5個國家重要湖泊,由于統籌治理不到位等原因,2017年的水質仍為IV類及以下。
截至2017年底,9省有118座敏感區域的城鎮污水處理廠未按國家要求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因污水處理能力不足、管網損壞等,6個省2017年有2.24億噸污水未有效收集處理或直排入河。
此外,3個省的9個垃圾填埋場或焚燒廠超負荷運行;2個省132處無防滲措施的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未完成清理;5個省的20個垃圾填埋場或中轉站產生的285.75萬噸滲濾液排入城市管網或周邊水體,還有197萬噸滲濾液積存場內。7個省的48家單位未按規定存儲、轉運或處置危險廢物,4個省的6家單位未按規定處置醫療廢物。
除了污染治理,審計報告還指出了生態環境保護相關資金大量結存、資源開發和生態保護方面存在的問題。審計署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有的地區小水電無序開發,強度過大,過多地考慮經濟利益而對生態保護重視不夠,對生態環境產生了一定的負面影響。
對于審計查出的問題,記者了解到,目前有關部門正在組織對小水電過度開發問題進行專項整改,相關地方對違規占用岸線等問題已制定整改措施,淘汰10蒸噸以下(含)燃煤鍋爐275臺,關閉或拆除9個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范圍內的建設項目,有關單位已收回部分財政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