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同意,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聯合印發了《山東省農村黑臭水體治理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
一、《行動方案》的出臺背景
2019年7月,生態環境部辦公廳、水利部辦公廳、農業農村部辦公廳印發《關于推進農村黑臭水體治理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以農村地區房前屋后河塘溝渠和群眾反映強烈的黑臭水體為治理對象,選擇典型地區先行先試,按照‘分級治理、分類管理、分期推進’工作思路,從‘查、治、管’三方面,深入推進農村黑臭水體治理,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我省農村黑臭水體具有點多面廣、隱蔽性和反復性較強、多數季節性變化明顯等特點,受豐、平、枯水期影響,農村黑臭水體的動態變化性較強。2020年6月至11月,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組織開展了農村黑臭水體排查工作,在全國率先利用衛星遙感監測和人工排查相結合的方式,共發現農村黑臭水體1398處,其中河7處、塘839處、溝渠552處。在詳細分析黑臭水體污染類型、污染成因、污染面積、地域分布等基礎上,編制了《行動方案》,提出按照“示范帶動、分類施治、經濟適用、村民參與”的原則,根據不同類型的黑臭水體,綜合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體凈化等方式,推進農村黑臭水體治理,解決農村突出水環境問題,加快建設美麗宜居鄉村。
二、我省農村黑臭水體排查治理范圍
根據生態環境部辦公廳印發的《農村黑臭水體治理工作指南(試行)》,我省確定的排查范圍為:全省所有行政村,含新型農村社區、涉農街道下屬村莊(不包括城市建成區范圍內的城中村)。具體為各行政村內村民主要集聚區適當向外延伸1000米區域內的水體,以及村民反映強烈的黑臭水體。對于城鄉結合部已列入城市黑臭水體清單的黑臭水體,不再列入排查范圍。
三、《行動方案》的總體考慮
一是落實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相關工作要求。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緊密結合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和污染防治攻堅戰要求,將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逐步消除農村地區房前屋后河塘溝渠和群眾反映強烈的黑臭水體,進一步提升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二是既要限期見效,又要久久為功。充分結合我省農村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滯后、工作基礎薄弱、人多面廣的實際情況,提出推進農村黑臭水體治理分階段目標。2020年,我省通過開展排查,摸清了農村黑臭水體底數;2021年到2023年,邊試點、邊總結,全面完成現有農村黑臭水體治理。同時,針對農村黑臭水體季節性、反復性強的特點,加強動態監管,建立長效機制,讓黑臭水體長“制”久清。
三是堅持因地制宜,堅決防止“一刀切”。充分結合農村類型、自然環境及經濟發展水平、水體匯水情況等因素,綜合分析黑臭水體的特征與成因,分區分類開展治理。統籌考慮當地經濟發展水平、污水規模和農民需求等,尊重農民意愿,合理選擇適用的農村黑臭水體治理技術和設施設備,注重實效,堅決杜絕形式主義。
四、《行動方案》確定的任務目標
我省計劃利用3年時間,到2023年完成現有1398處農村黑臭水體治理工程,其中位于南四湖流域的629處(棗莊50處、濟寧317處、泰安24處、菏澤238處)分2年完成。具體為:2021年,完成500處農村黑臭水體治理工程(工業污水類42處、位于南四湖流域的315處、其他群眾反映強烈的143處);2022年,完成500處農村黑臭水體治理工程(位于南四湖流域的314處、其他群眾反映強烈的186處);2023年,完成剩余398處農村黑臭水體治理工程。面向社會公開農村黑臭水體清單,接受社會監督。動態更新清單,對于新發現的農村黑臭水體納入清單管理。
五、《行動方案》確定的重點任務
一是控源截污。將農村黑臭水體分為農村生活污水類、畜禽養殖污水類、水產養殖類、農村生活垃圾類、種植業面源污染類、工業污水類和其他7種類型,采取不同的治理方式消除外源污染。
二是清淤疏浚。對采取控源截污措施消除外源污染后仍存在黑臭的水體,開展內源治理。綜合評估水體水質和底泥狀況,科學制定清淤疏浚方案。
三是水體凈化。結合地區經濟條件、地勢地形、近期規劃等實際情況,采取科學方式重構水生態系統,提升水體自凈能力。禁止采用簡單粗暴方式破壞生態系統。嚴控以恢復水動力為由的調水沖污,嚴控缺水地區通過水系連通引水營造大水面大景觀。
六、《行動方案》確定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強組織實施。省有關部門、單位加強工作指導、監督和評估,市級主管部門強化上下銜接、域內協調和督促檢查,縣(市、區)是農村黑臭水體治理的責任主體。
二是多渠道籌措資金。將農村黑臭水體治理納入鄉村生態振興工作重要內容,統籌生態文明建設財政獎補等相關資金,鼓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農村黑臭水體治理。
三是開展治理試點。2021年至2023年,每年通過競爭性評審篩選6個縣(市、區)分批開展治理試點,當年完成。
四是確保治理項目落地。各地對項目逐一制定工程方案,落實工程投資,制定實施計劃,建立調度臺賬。在資金使用上,嚴格按照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統籌建管,發揮經濟、社會和環境效益。
五是強化評估考核。實行縣級驗收、市級審核,省級對治理情況每年開展一次評估,終期進行全面評估。將農村黑臭水體治理工作納入省對市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和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范疇。
六是建立長效機制。推動河湖長制體系向村級延伸,構建農村黑臭水體治理監管體系,建立村民參與機制,強化農村黑臭水體治理設施運維管理機制。
有關文件:關于印發山東省農村黑臭水體治理行動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