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案例:解開虛報套取污泥轉運處置費迷團
來源:中匯信達
2020年5月,咸寧市審計局首次對A單位履行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情況進行專項審計,通過延伸審計污泥處理廠,發現污泥轉運公司虛開過磅單、利用假公章虛報套取財政資金300多萬元的問題。
綜合分析 確定重點
為確保審計質量,審計工作開展前期,該局派出審計組到發改、財政、生態環境部門進行審前調查,反復推敲琢磨,精心編制審計實施方案。進點后,審計組圍繞A單位主責主業掌握相關政策法規,審核目標責任落實情況,并了解近年來管理實施的環境治理工程項目完成情況等。通過審閱大量的數據資料,綜合分析研判,審計組發現存量污泥轉運項目聯單上存在轉運司機、過磅員、現場管理員三方簽字雷同的疑點,討論后決定對全市污泥處理廠未建成前約3萬噸存量污泥處置項目進行重點跟蹤。
細探現場 疑竇叢生
在A單位人員的陪同下,審計組經過半小時的車程到達一處偏遠的山旮旯。刺鼻的臭氣迎面撲來,污泥存放點到了。A單位人員李某指著一個深坑說:“這里堆放的存量污泥大部分已經運走了,剩下的馬上可以運完,大家都在加班加點地干。”審計人員小劉問:“春節前,你們滿打滿算也就34天轉運時間,轉運量才7000多噸,約占總量的1/4。現在疫情剛剛緩解,污泥已快轉運完了?這個小場地平均每天能轉運多少車次多少噸?今天現場怎么一臺車也沒有,現場的管理人員呢?”李某含糊道:“為了趕進度,疫情后轉運車次多了很多,今天可能早走了一批車子,有時也委托旁邊垃圾焚燒廠的人員代管,然后現場拍照發給管理人員……”看來這里存在現場無人監管的情況,且污泥轉運車次和過磅計量由他人代替,是否存在虛開過磅單、虛報套取轉運費和處置費問題呢?
分析軌跡 初現端倪
掌握了現場監管缺位情況后,審計組對污泥運輸處置的真實性更加存疑。針對如何揭開這里的秘密,審計組展開了激烈的討論,隨后實地踏勘發現,垃圾填埋場偏遠,既無監控又少有人煙,采取走訪的方式肯定收效甚微,采取全天值守蹲點的方式,時間過長,人員安全有問題。審計人員小任提出,雖然無法掌握發車點的情況,但是所有車次到達目的地B縣城都應該有交通卡點拍照記錄,如果能調取關鍵卡點的行車軌跡,就知道轉運車次是否真的到達目的地。有了清晰的思路,審計組及時向局領導匯報,爭取相關部門的支持,進一步展開調查核實。由于交警信息平臺數據量太大,審計組仔細研究后先調取了多個車次在B縣關鍵卡點的信息,分別與這些車次的轉運聯單及過磅單上的信息(時間地點、數量金額、填制聯單人員等)比對后發現,其中有23車次在報賬資料反映的相應時點未曾在B縣境內出現過(合同約定污泥必須運至B縣境內處置),3車次對應過磅單上的時間節點(轉運現場時間)應有污泥轉運出發地A市境內的運行軌跡,而實際當天無該車次在A市境內的運行軌跡。可見的確存在虛報污泥轉運處置的嫌疑。
異地探訪 水落石出
帶著虛報轉運污泥量這條線索,審計組決定趕赴B縣一探究竟。在B縣審計局、生態環境局協助下,審計組一行來到B縣的C污泥處置公司,其負責人魯某告訴審計組,污泥處置有2個地點,一是該縣某農場,二是該縣某鎮一處租用地。經現場勘測,兩地堆放的污泥數量與被審計單位提供的已轉運污泥處理數量有較大懸殊。審計組對此提出疑問,C公司負責人反映,2個處置點存放的污泥均為新冠疫情之前運來的,B縣于4月8日疫情解禁后從未運泥過來。這一情況還得到B縣生態環境局某分局相關人員證實。而A單位提供的疫情解禁后污泥轉運聯單數量1萬多噸,涉及金額300多萬元,虛報嫌疑非常大。
深挖細找 解開謎團
審計人員推測,污泥轉運管理涉及環節較多,涉嫌虛報絕非一人之力可為。審計人員立即兵分兩路:一行人在B縣相關部門協助下調查取證送達當地污泥的實際數量;一行人返回A市迅速梳理關鍵節點。
面對熟悉的環節和反復翻閱的資料,經過認真細致再次核對,審計人員小劉像發現了新大陸:“快看這個公章。”所有的目光聚集在一個紅紅的公章上。小任也看出了端倪:“似乎大小有點不一樣。”小劉繼續說:“看!這個公章和上面那枚的編碼數字是不一樣的。”大家七嘴八舌,興奮不已,有人還拿著尺子測量比對起來,污泥處置公司先后報賬使用的公章的確有較大差異,報賬資料中加蓋的B縣某環保分局的公章存在單位代碼和章子大小不同的問題。審計組立即與B縣某環保分局取得聯系,要求核實其轉運聯單上兩枚不同公章的真實性。不久,B縣某環保分局回復審計組,其中一枚公章是污泥處置公司私刻公章,屬于假公章。
至此,存量污泥處置項目中污泥轉運人員和過磅人員聯合起來虛開過磅單,再通過污泥轉運公司虛報套取轉運費,以及污泥處置公司利用假公章虛報套取污泥處置費的事實浮出水面。審計組按相關程序,將問題線索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同時通知財政部門停止支付已經開出污泥轉運單及過磅單待結算污泥處置款。目前,此案件在進一步偵查審理中,等待他們的將是嚴肅的懲罰。
作者:吳旭紅、任星星
單位:咸寧市審計局
來源:審計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