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山水廠擴建工程7·17事故查明 工人被失穩木方撞擊胸部致死
來源: 中國基建報
1月10日,本報從深圳市南山區政府獲悉,深圳南山水廠擴建工程7·17起重傷害事故已于日前查明。
據悉,2024年7月17日7時左右,深圳南山水廠擴建工程施工現場,一名工人在進行塔吊木方吊運作業時,不慎被失穩木方撞擊胸部致死,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
本報梳理發現,事故工程為深圳市南山水廠擴建工程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EPC)項目。建設單位為深圳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施工單位為中鐵上海工程局集團有限公司。勞務公司為武漢晉維建設有限公司。機械設備公司為廣東強龍機械設備有限公司。監理單位為深圳市利源水務設計咨詢有限公司。

死者馮某國,為武漢晉維木工班組雜工。經鑒定,馮某國系胸腹部受鈍性物體外力作用(如砸壓)造成肝臟挫碎出血致創傷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本報注意到,調查組認定,事故的直接原因為馮某國在不持有起重信號司索工證件的情況下違規吊裝起運材料,未及時檢查并發現鋼絲繩被預埋鋼板鉤住的安全隱患,作業時未保持與起吊物的安全距離。起重信號司索工陳某利未及時發現吊裝鋼絲繩卡在預埋鋼板下的安全隱患,木方吊起時預埋鋼板一端瞬間被拉起,成捆木方在反作用力影響下來回擺動,不慎撞到在木方旁邊的馮某國胸口,致其嚴重受傷救治無效死亡。

調查組還認定,中鐵上海局安全管理存在問題:一是現場管理不到位,未及時發現并阻止馮某國在不持有起重信號司索工證件的情況下違規吊裝起運材料行為;二是對工人的安全培訓教育和技術交底不到位,現場作業人員未按要求進行吊裝作業。

最終,調查組指出,中鐵上海局對本次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建議予以行政處罰,并依據行業相關規定進行處理。(文|中國基建報 姜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