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生態環境局公布兩起畜禽養殖違法典型
央廣網2025-05-27 15:55
畜禽養殖污染是農業面源污染的主要來源,也是影響流域水環境質量的重要因素,因此強化畜禽養殖行業監管至關重要。按照省生態環境廳對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統一部署,大連市生態環境局依法查處了一批畜禽養殖企業、養殖專業戶畜禽養殖污染環境違法行為,現予以公布。
一、大連某牧業發展有限公司未及時收集、處置糞污案
案情簡介
2024年9月,大連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對位于莊河市的大連某牧業發展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經查,該養殖場從事白羽雞養殖,共建有16棟雞舍,現存欄白羽雞約50萬羽。該公司已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及環評驗收手續。檢查發現該廠區南側的糞水收集池有糞水流出,未及時收集處置。
查處情況
該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六十五條第二款:“從事畜禽規模養殖應當及時收集、貯存、利用或者處置養殖過程中產生的畜禽糞污等固體廢物,避免造成環境污染”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條及《大連市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制度》具體規定,市生態環境局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同時對其予以行政處罰。
二、袁某未及時收集、處置畜禽養殖廢棄物案
案情簡介
2025年1月,大連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到位于大連保稅區某養殖場進行現場檢查。經查,袁某從事生豬養殖,現場生豬存欄量為260頭,為畜禽養殖專業戶,建有化糞池和干糞場用于養殖糞污貯存,因管理不善,袁某未及時收集、處理養殖糞污。
查處情況
該養殖戶的行為違反了《大連市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養殖專業戶、養殖散戶以及從事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及時收集、貯存、清運糞便、污水等畜禽養殖廢棄物,防止惡臭和畜禽養殖廢棄物滲出、泄露”的規定。市生態環境局對其下達《大連市生態環境局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限期清理養殖糞污,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污染。經后期現場復查,該養殖戶已采取有效措施將養殖糞污清理至果園進行施肥農用,并將現場恢復原狀。依據《大連市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第三十八條相關規定,鑒于養殖戶已完成整改,市生態環境局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未予以行政處罰。
案件啟示
通過兩起典型案例的公布,生態環境部門將持續全面加強畜禽養殖行業的環境監管,嚴格按照法律程序辦案,確保事實認定清晰、法條適用準確、行政處罰合理。落實 “誰執法誰普法”制度,向養殖從業者宣傳環保法律法規,提高其法治意識。同時養殖業主作為畜禽污染治理的主體,應當落實主體責任,提高自身的環境意識,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形成綠色養殖、生態養殖的良好氛圍。
查處違法案件不是最終目的,關鍵是督促養殖從業者落實污染防治措施,規范養殖,引導其合法合規經營,走綠色發展之路。(來源:大連市生態環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