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市生態環境局對四川省古藺郎酒廠污水處理站沼氣資源化發電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的公告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2024年9月29日我局對四川省古藺郎酒廠污水處理站沼氣資源化發電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現予以公告,公告期為2024年9月29日-2024年10月12日(7個工作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承辦單位:瀘州市古藺生態環境局
聯 系 人:楊勝
電 話:0830-7233072
地 址:古藺縣行政審批局綜合類綜合窗口
序號 |
中文名稱 |
備注 |
1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維爾利(古藺)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行政相對人代碼_1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510525MADPR8U97W |
|
行政相對人代碼_2 (工商注冊號) |
||
行政相對人代碼_3(組織機構代碼) |
||
行政相對人代碼_4(稅務登記號) |
||
行政相對人代碼_5(事業單位證書號) |
||
行政相對人代碼_6(社會組織登記證號) |
||
法定代表人 |
李世泰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
||
證件類型 |
||
證件號碼 |
||
行政許可決定文書名稱 |
瀘州市生態環境局 關于四川省古藺郎酒廠污水處理站沼氣資源化發電項目 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
|
行政許可決定文書號 |
瀘市環古藺建函〔2024〕32號 |
|
許可類別 |
普通 |
|
許可證書名稱 |
||
許可編號 |
||
許可內容 |
瀘州市生態環境局 關于四川省古藺郎酒廠污水處理站沼氣資源化發電項目 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維爾利(古藺)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送的《四川省古藺郎酒廠污水處理站沼氣資源化發電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報批本)》(以下簡稱“報告表”)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項目位于四川省瀘州市古藺縣二郎鎮,建設內容主要包括:①二郎污水處理站沼氣資源化發電項目:日處理沼氣3600Nm3,發電機組裝機規模250kW*2臺。包含沼氣發電機組以及配套的土建、工藝管道、閥門儀表、電氣控制系統、增壓風機、過濾器、氣液分離器等。設計發電量≥2.2kWh/m3沼氣。②吳家溝污水處理站沼氣資源化發電項目:日處理沼氣1500Nm3,發電機組裝機規模250kW*1臺。包含沼氣發電機組以及配套的土建、工藝管道、閥門儀表、電氣控制系統、增壓風機、過濾器、氣液分離器等。設計發電量≥2.2kWh/m3沼氣。項目總投資5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49萬元。 項目嚴格按照報告表中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工藝、建設內容和擬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建設和運行,對環境的不利影響能夠得到緩解和控制。你單位應全面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環保對策措施和本批復要求。 二、項目應依法完備其他行政許可手續。 三、項目建設中必須按照批復的要求,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和同時投入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全面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環保對策措施和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并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實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強施工期環境管理,全面及時落實施工期各項環保措施。 (二)落實廢氣污染防治措施。沼氣發電機組采用低氮燃燒技術,煙氣經脫硝處理后由15m排氣筒排放。 (三)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優化平面布置,合理布置噪聲設備,采取吸聲、消聲、隔聲、減震等措施減小噪聲源強,加強設備的巡檢和維護,保持設備運行狀態良好,強化車輛管理,確保場界噪聲達標。 (四)落實廢水污染防治措施。生產廢水、生活廢水經站內廢水管網排入污水處理站處理。 (五)落實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原則,落實各類固體廢物分類收集、分別處置的措施。廢脫硫劑、廢脫硝催化劑每次更換完成后即時交給原廠家回收處置。危險廢物收集后暫存于危廢貯存點,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生活垃圾用垃圾分類收集桶收集后,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 四、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并接受環保部門的日常監督檢查。項目竣工后按程序自行開展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五、報告表核定本項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為:SO2:0.108t/a,NOx:1.11t/a,顆粒物:0.156t/a,本項目所需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在排污許可證發放時予于確認。 六、項目建設中若存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行為的,將被依法查處。 七、我局委托瀘州市古藺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負責該項目的環境保護監督檢查工作。并嚴格按照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和本批復內容開展環境保護“三同時”監督檢查。 |
|
許可決定日期 |
2024/9/29 |
|
有效期自 |
2024/9/29 |
|
有效期至 |
2099/12/31(長期) |
|
許可機關 |
瀘州市生態環境局 |
|
許可機關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11510400008350910A |
|
當前狀態 |
1 |
|
數據來源單位 |
瀘州市生態環境局 |
|
數據來源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11510400008350910A |
|
備注 |